新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事業管理處綜合管理科原科長劉艷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日前,新沂市紀委監委對新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事業管理處綜合管理科原科長兼新沂市勞動保障代理服務中心主任劉艷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劉艷在任新沂市原勞動保障代理服務中心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私自挪用代理中心公款給他人使用,用于公司注冊驗資、增資,涉嫌挪用公款罪。
劉艷身為黨員、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用于營利活動,應予嚴肅處理。依據2018年《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二款和2003年《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九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經新沂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劉艷開除黨籍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