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寧縣探索建立縣領導包掛督導巡察整改工作機制,突出重點,創新形式,切實提升巡察整改工作質效。
深化對政治巡察定位的理解把握,增強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覺。縣委常委會、縣委書記專題會議聽取巡察匯報,縣委主要領導對巡察整改重點工作親自研究、親自部署、親自過問,分管縣領導通過聽取匯報、下沉調研、專項調度、審核把關等方式,全程推進督促巡察反饋問題整改,壓緊被巡察單位落實整改責任。
縣領導牽頭,分管部門和包掛單位第一時間研究巡察整改方案,從快從嚴落實整改措施,具體明確到人到事到崗,現場交辦,限期整改。如分管副縣長針對扶貧涉農領域部分干部履職不規范、存在廉政風險的個性問題,督促涉農部門牽頭制定下發《扶貧涉農履職風險防范手冊》,規范監督重點對象的履職行為。針對農村集體經濟增收存在的共性問題,完善考核辦法,規范收入統計口徑、范圍及申報程序,安排對村級集體經營性收入和村級集體資金資產資源開展專項審計,杜絕弄虛作假。
對巡察反饋的深層次復雜問題,縣委縣政府召開專題會議,系統研究推動整改。15名縣領導先后組織召開專題會議28次,協調處理整改疑難復雜問題12個。如針對少數部門單位整改工作前緊后松、避實就虛等問題,要求縣領導組織開展專項調查研究,查找病灶、精準治理。安全生產專項巡察反饋會后,組織開展聯合專項整治,30家已關閉退出“小化工”企業于巡察反饋后2個月全面完成“兩斷三清”,推動原化工園區產業轉型。
嚴把辦結銷號關,建立縣分管領導“兩審核一檢驗”制度,對問題整改“三個清單”落實情況和巡察整改工作報告進行審核把關。結合巡察整改考評結果,對量化考評為一般等次的,由分管縣領導對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對量化考評為較差等次的,由分管縣領導報請縣委主要領導同意后啟動問責程序。對“材料整改”、敷衍應付、虛假整改的,堅決問責追責。截至目前,全縣已先后有8名鎮黨委書記、紀委書記因整改不力被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