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縣委統一部署和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安排,截至4月7日,縣委4個巡察組已完成對6家部門單位及58個村(社區)的進駐工作,全面開展縣委第十二輪巡察。本輪巡察對縣委宣傳部(縣文聯)、縣委編辦、縣殘聯3家單位和梁集鎮、沙集鎮、官山鎮下轄的58個村(社區)黨組織開展常規巡察,對梁集鎮、沙集鎮、官山鎮開展巡察“回頭看”。
巡察期間,各巡察組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巡察工作的重要論述,全面貫徹全國市縣巡察工作推進會和省市巡察工作會議精神,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緊盯政治巡察“三個聚焦”:聚焦基層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省市縣委決策部署情況,聚焦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聚焦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組織力欠缺問題,深化常規巡察和巡察“回頭看”,查找和推動糾正政治偏差,對十八大以來特別是近三年相關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加強對當前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各項工作的督查,提高巡察監督質效,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各項要求落到實處。
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及巡察辦負責同志強調,要按照政治監督新要求,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認真貫徹落實中紀委全會精神和中央、省市縣委新部署新要求,督促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落地落實。要堅持問題導向,深入發現問題,推動問題解決,堅持價值導向,把人民是否滿意作為檢驗工作的根本標準,凡是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都要嚴肅認真對待,凡是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都要堅決糾正,充分發揮好巡察重要保障作用、重要促進作用和重要利劍作用。被巡察黨組織要嚴格執行《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堅決服從縣委安排,堅決支持巡察組工作,按序時進度落實好各項工作任務。
被巡察黨組織主要負責人一致表示:縣委巡察既是對被巡察黨組織的一次全面“政治體檢”,也是一次改進提高自我黨性修養和業務能力的機會,將旗幟鮮明講政治,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和省市縣委的工作部署上來,自覺接受巡察監督、全力配合好巡察工作。同時,要正確對待巡察組提出的意見建議,對發現的問題、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環節,積極主動整改,確保巡察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根據縣委統一安排,縣委4個巡察組將在被巡察單位工作2個月左右。巡察期間設專門值班電話、專門郵政信箱等,每天電話受理時間為8:30-17:30。依據巡視工作條例規定,巡察組主要受理被巡察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縣委管理的其他干部以及下一級主要負責人、相關重點崗位干部(含已離退休、已調離)的問題反映。其他不屬于巡察受理范圍的信訪問題,將按規定轉交被巡察單位或有關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