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泉山區紀委監委對龐莊街道張小樓社區地礦辦工作人員張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軍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煙酒;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之便將集體財物非法占為己有;身為張小樓社區地礦辦工作人員,伙同其他國家工作人員騙取集體資金;利用協助政府從事征地拆遷的職務便利,索取或收受他人賄賂為他人謀取利益。
張軍身為中共黨員,理想信念喪失,黨員意識淡薄,偏離法紀軌道,其行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涉嫌職務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區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張軍開除黨籍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張軍簡歷
張軍,男,漢族,1968年2月22日出生,新疆吐魯番人,初中學歷,1986年10月參加工作,1989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6年至1990年,在部隊服役;1990年至1996年,在吐魯番七泉湖化工總廠工作;1996年至2000年,在新疆烏魯木齊打工;2000年至2003年,在徐州劉馬路造紙廠工作;2003年至2008年,從事貨物運輸業務;2007年至2010年,任張小樓社區司機;2010至2012年,任龐莊街道辦事處司機;2012年至案發,任龐莊街道辦事處張小樓社區地礦辦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