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邳州市紀委監委對邳州市炮車街道水利站原副站長郭化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郭化剛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便利,采取虛列工程款、收入不入賬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財物,利用職務便利及本人職權形成的便利條件,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貪污、受賄犯罪。
郭化剛身為中共黨員、國家工作人員,紀法意識淡薄,貪欲膨脹,肆無忌憚地利用手中權力謀取私利,最終突破“底線”,跨越“紅線”,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數額巨大,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及本人職權形成的便利條件,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為他人謀取利益,應予嚴肅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邳州市紀委常委會、市監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郭化剛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