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邳州市紀委監委對徐州潤百隆醫藥有限公司董事會原董事、副經理李曉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李曉明任徐州潤百隆醫藥有限公司董事會董事、副經理期間,涉嫌受賄犯罪。
李曉明身為中共黨員、國家工作人員,紀法意識淡薄,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為他人謀取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關于企業中由行政機關任命的人員參照執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通知》(監發〔2008〕3號)、《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邳州市紀委常委會、市監委會會議研究,給予李曉明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的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