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邳州市紀委監委對邳州市炮車街道紅衛村原黨總支書記兼村主任李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李斌任邳州市炮車街道紅衛村黨總支書記兼村主任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生活紀律;與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犯罪。
李斌身為黨員干部,黨員意識淡薄、理想信念喪失,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公私不分,將加油費在村賬報銷;違反生活紀律,在婚姻存續期間,長期與他人保持不正當性關系,造成不良影響;李斌作為特定關系人,與國家工作人員共謀,利用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邳州市紀委常委會、市監委會會議研究,給予李斌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的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