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邳州市紀委監委對邳州市炮車街道紅衛村黨總支部原副書記周欽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周欽偉在擔任邳州市炮車街道紅衛村黨總支部副書記期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之便,索取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涉嫌受賄犯罪;將村集體資金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涉嫌職務侵占犯罪。
周欽偉身為中共黨員,黨性觀念缺失,法紀意識淡薄,利用職務之便,索取他人財物,侵占村集體財產,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邳州市紀委常委會、市監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周欽偉開除黨籍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