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主要職能
部門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情況
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況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
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收入決算表
支出決算表
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支出決算表
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決算表
政府采購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能
中共邳州市紀律檢查委員會與邳州市監察委員會合署辦公,履行紀檢、監察兩項職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的體制。邳州市監察委員會是行使國家監察職能的專責機關,維護憲法和法律尊嚴;依法監察公職人員行使公權力情況,調查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開展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二、部門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情況
1、根據部門職責分工,本部門內設機構31個,包括:辦公室、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宣傳教育室、黨風政風監督室(市糾正行業不正之風領導小組辦公室)、信訪室、案件監督管理室、案件審理室、第一紀檢監察室、第二紀檢監察室、第三紀檢監察室、第四紀檢監察室、第五紀檢監察室、第六紀檢監察室、第七紀檢監察室、第八紀檢監察室、第九紀檢監察室、第十紀檢監察室、第十一紀檢監察室、第十二紀檢監察室、市紀委派駐第一紀檢監察組、市紀委派駐第二紀檢監察組、市紀委派駐第三紀檢監察組、市紀委派駐第四紀檢監察組、市紀委派駐第五紀檢監察組、市紀委派駐第六紀檢監察組、市紀委派駐第七紀檢監察組、市紀委派駐第八紀檢監察組、市紀委派駐第九紀檢監察組、市紀委派駐第十紀檢監察組、市紀委派駐第十一紀檢監察組、市紀委派駐第十二紀檢監察組。
市委巡察辦公室設在市紀委。
邳州市監察委員會經費管理方式為財政全額撥款,本部門無下屬單位。
2. 從決算單位構成看,納入邳州市監察委員會2018年部門匯總決算編制范圍的預算單位共計壹家,邳州市監察委員會本級。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況
2018年,在上級紀委和邳州市委的堅強領導下,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認真落實黨章和憲法要求,忠誠履行紀檢監察兩項職能,銳意改革創新,持續正風肅紀懲腐,深化“三清示范區”建設,全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學思踐悟新思想,忠實踐行“兩個維護”政治責任。強化理論武裝。堅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市紀委常委會、市監委會議全年22次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尤其是關于紀檢監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組織開展重走習總書記視察徐州路線、參觀廉政教育基地等現場教育活動,紀檢監察干部政治定力、紀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不斷增強。強化監督檢查。嚴格落實市委關于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的《規定》,對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徐州重要指示精神情況,開展專項督查、重點巡察,及時發現、堅決糾正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為。強化廉政審核。將監督成果運用到黨風廉政意見回復中,建立科學規范、程序嚴謹、責任明確的黨風廉政意見回復工作機制,嚴把選人用人政治關、品行關、作風關、廉潔關,全年共對8批139人次黨風廉政情況進行回復。
二是用好“政治生態評價監管系統”,持續營造風清氣正政治生態。優化評價指標體系。深化“三清示范區”建設,重構“128”評價框架,緊緊圍繞“講政治”這一核心,從8個維度對全市120家副科級以上單位及4696名科級干部、中層干部、村居主職干部進行評價,自動生成單位政治生態檔案和個人勤廉檔案。優化系統功能。強化評價分析,全市層面綜合分析、重點工作定期分析、部門行業專題分析,找出全市和部門單位政治生態建設存在共性和個性問題,實現精準畫像。強化預警整改,系統先后對18家單位、157名干部發出預警信息,對整改不力的8家單位負責人予以約談,實現抓早抓小。強化日常監督,建立三報備機制,全市黨員干部通過系統上報個人婚喪嫁娶、出國境等重大事項200余項,各單位上報“三重一大”等事項400余項,抽查率達90%。優化精準治理。針對系統分析和監督發現的問題,市紀委牽頭,通過預警提醒、督查督辦、巡察、專項治理、問責等形式,集中整治教育、衛生、環保、扶貧等領域存在突出問題。注重協同治理,財政、審計等單位集中開展財政資金專項檢查4次,解決問題19項;在協同治理的基礎上,督促各單位建立健全廉政風險防控制度985項,扎緊扎密制度籠子,推進全市政治生態持續優化。該項工作得到了省市紀委監委領導的充分肯定,江蘇省社科院設立了廉政與治理研究中心邳州基地,《中國紀檢監察報》《群眾》雜志等10余家媒體予以專題報道,省內外20余家單位先后來邳學習考察。
三是積極探索實踐,扎實推進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市委高度重視,主要領導靠前指揮,在關鍵節點研究解決重要問題,有力保障各項改革措施落地見效。各相關部門密切協作,市紀委扎實做好檢察機關偵防部門編制劃轉、人員轉隸工作。2018年1月16日,市監察委員會組建完成,順利實現紀委監委合署辦公。積極推進縣級監委向鎮(街道)派出監察員辦公室改革,市監委共派出監察員辦公室8個;開展內設機構職能調整,實行監督檢查和審查調查部門分設,實現權力分解和內部制衡。制定出臺派駐紀檢監察組工作規則、工作考核辦法等制度,加強對派駐機構統一管理。把“全覆蓋”“全融合”理念貫穿監察體制改革始終,新的體制機制運轉順暢,初步建成黨統一指揮、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
四是堅持發現問題與整改落實并重,巡察利劍作用持續彰顯。“巡審”聯動,精準發現問題。聯合審計局出臺《巡審結合工作機制實施辦法(試行)》,采取巡審結合模式對10家鎮(街)、135個村(居)和7家市直單位黨委(黨組)進行政治體檢,發現問題線索356條。“巡查”聯動,放大震懾效應。對巡察發現的問題線索開通綠色通道,優先核查,快查快處,持續放大巡察震懾效應。“巡建”聯動,深化標本兼治。認真落實省委巡視整改責任,牽頭18項整改任務全部按序時完成;針對徐州市委提級巡察和我市巡察中發現的問題,督促14家單位立行立改,推動解決共性問題26個,督促被巡察黨組織和相關單位建立完善制度85項;出臺《巡察工作基本流程》《巡察整改成效量化評估暫行辦法》等制度文件19項,進一步規范巡察工作;打造“一尖兩刃”村級巡察品牌,徐州市村級巡察工作推進會在我市召開。
五是持續正風肅紀,鞏固拓展作風建設成果。緊盯節點防止反彈。緊盯元旦春節、五一端午、中秋國慶等重要時間節點,開展明察暗訪130余次、作風建設監督檢查30余次。全市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24起。專項治理深抓細做。深入開展“公車私用、私車公養”專項治理,查處“私車公養”問題3起;排查“公務接待”“辦公用房”“通信補貼”等領域問題61個,制定整改措施56項,整改完成52項;開展教育領域群眾反映強烈突出問題專項治理,關停違規校外培訓機構105家;保駕護航“三大攻堅戰”。將防范化解重大風險作為日常監督和巡察重要內容,督促職能部門履職盡責,堅決守住不發生重大風險底線。深入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以精準監督助推精準脫貧。牽頭建成污染防治監管平臺,開展專項督查23次,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問責。長效機制持續構建。發揮“民聲通”和《政風熱線》平臺作用,“民聲通”平臺共辦理群眾訴求事項53129件,辦結率達99.6%;去年,《政風熱線》共播出49期,“一把手”上線率100%,督促解決群眾反映問題595件,持續推進干部作風轉變。深化“親清營商”工程,開展明察暗訪60余次,梳理問題30余個、提出意見建議100余條;牽頭開展市委常委會營商環境優化工程集體調研,制作營商環境建設暨明察暗訪專題片,直面突出問題,嚴格責任追究,約談干部15人次,政務處分1人。
六是堅持標本兼治,始終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統籌運用紀法“兩把尺子”,審查調查工作持續走在徐州前列。2018年,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722件。精準運用“四種形態”。堅持挺紀在前,全市共運用“四種形態”處置1287人(次), “四種形態”運用更加科學。強化紀法和法法銜接。建立與司法機關在線索處置、措施運用、案件移送等方面銜接機制,推動執紀執法同向發力。持續深化標本兼治。舉辦“精進書院”專題廉政講座,集中開展“不忘初心永葆本色”警示教育月活動,連續9年協助市委召開全市干部警示教育大會,以案說法、以案明紀。發揮查辦案件治本功能,向5家單位發放監察建議書,督促案發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堵塞制度漏洞。
七是以淬煉專業化隊伍為目標,忠誠干凈擔當的品質持續生成。堅持學以精業,推動業務能力硬起來。先后舉辦專家講壇12期、“清風講堂”5期、業務素能專題培訓班1期,56名業務骨干參與中央、省和徐州市重大案件辦理,分期分批抽調鎮(街)紀檢干部參與委機關案件查辦60人次,紀檢監察干部紀法素養不斷提升。規范權力運行,推動制度約束硬起來。圍繞“權力入籠”工程,制定出臺《市紀委常委會監委會議議事決策規則》《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執紀問責辦法》等制度15項,排查線索處置、談話函詢、初步核實、立案審查、案件審理及監督管理等關鍵環節廉政風險點32個,對12項調查措施和40余種常用文書進行了細化、規范,形成銜接有序、制衡有效、監督有力的工作機制。嚴肅監督問責,推動紀律戒尺硬起來。對紀檢監察干部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堅持早打招呼、早提醒,先后談心談話60余人次。依托“政治生態評價監管系統”,為全市179名紀檢監察干部建立廉政檔案。對反映紀檢監察干部問題線索嚴格核查,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第二部分 邳州市監察委員會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
(見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總體情況說明
邳州市監察委員會2018年度收入、支出總計3213.27萬元,與上年相比收、支總計各增加1748.18萬元,增長119.32%。主要原因是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其中:
(一)收入總計3213.27萬元。包括:
1.財政撥款收入3213.27萬元,為當年從財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 與上年相比增加1748.18萬元,增長119.32%。主要原因是國家監察體制改革。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與上年相比無變化。
3.事業收入0萬元,與上年相比無變化。
4.經營收入0萬元,與上年相比無變化。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與上年相比無變化。
6.其他收入0萬元,與上年相比無變化。
7.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與上年相比無變化。
8.年初結轉和結余0萬元,與上年相比無變化。
(二)支出總計3213.27萬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3212.27萬元,主要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轉、開展各項工作所發生的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與上年相比增加1747.18萬元,增長119.25%。主要原因是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人員和事務增多。
2.資源勘探信息等(類)支出1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1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財政劃撥安全生產考核獎金。
3.結余分配0萬元,與上年相比無變化。
4.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與上年相比無變化。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邳州市監察委員會本年收入合計3213.27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3213.27萬元,占10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萬元,占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邳州市監察委員會本年支出合計3213.2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690.87萬元,占52.62%;項目支出1522.40萬元,占47.38%;經營支出0萬元,占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邳州市監察委員會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決算3213.27萬元。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1748.18萬元,增長119.32%。主要原因是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人員和事務增多。
五、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的總體情況,既包括使用本年從本級財政取得的撥款發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發生的支出。邳州市監察委員會2018年財政撥款支出3213.27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1748.18萬元,增長119.32%。主要原因是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人員和事務增多。
邳州市監察委員會2018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1757.49萬元,支出決算為3213.2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82.83%。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的主要原因是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人員和事務增多。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務(類)
1.紀檢監察業務行政運行。年初預算為1151.99萬元,支出決算為1689.8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46.69%。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人員增多辦公經費增加。
2.紀檢監察業務一般行政管理事務。年初預算為210.50萬元,支出決算為828.4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393.54%。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后辦案業務費用增多。
3.紀檢監察業務其他紀檢監察業務支出。年初預算為395萬元,支出決算為69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75.70%。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后辦案業務費用增多。
(二)資源勘探信息等(類)
1.安全生產監管其他安全生產監管支出。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1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財政劃撥安全生產考核獎金。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邳州市監察委員會2018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690.87萬元,其中:
(一)人員經費1394.05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離休費、退休費、醫療費、獎勵金、住房公積金。
(二)公用經費296.82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的總體情況,既包括使用本年從本級財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發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發生的支出。邳州市監察委員會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213.27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1748.18萬元,增長119.32%。主要原因是國家監察體制改革。邳州市監察委員會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1757.49萬元,支出決算為3213.2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82.83%。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的主要原因是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人員和事務增多。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邳州市監察委員會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690.87萬元,其中:
(一)人員經費1394.05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離休費、退休費、獎勵金、住房公積金。
(二)公用經費296.82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
九、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支出情況說明
邳州市監察委員會2018 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決算支出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占“三公”經費的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100.42萬元,占“三公”經費的88.71%;公務接待費支出12.78萬元,占“三公”經費的11.29%。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決算支出0萬元,完成預算0%,與上年相比無變化,主要原因為無此項開支。預算數和決算數相等均為0,主要原因為無此項開支。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安排的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100.42萬元。其中:
(1)公務用車購置決算支出0萬元,完成預算0%,與上年相比無變化,主要原因為無此項開支。預算數和決算數相等均為0,主要原因為無此項開支。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購置公務用車0輛。
(2)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決算支出100.42萬元,完成預算的111.58%,比上年決算增加38萬元,主要原因為監察體制改革辦案用車增加;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監察體制改革辦案用車大幅增加。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主要用于過橋過路費、車輛燃油費、車輛保險費、車輛維修費等。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開支運行維護費的公務用車保有量15輛。
3.公務接待費12.78萬元,完成預算的98.31%,比上年決算增加5.79萬元,主要原因為監察體制改革業務量增加;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控控制接待批次、接待規模,壓縮接待費用。其中:國內公務接待支出12.78萬元,接待112批次,356人次,主要為接待紀檢監察系統等有關單位工作人員;國(境)外公務接待支出0萬元,接待0批次,0人次。
邳州市監察委員會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會議費決算支出9.87萬元,完成預算的98.70%,比上年決算增加6.05萬元,主要原因為監察體制改革各類會議增多;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按照規定嚴格控制會議數量和規模。2018 年度全年召開會議22個,參加會議878人次。主要為召開市紀委全會、巡察動員會和各類業務會議。
邳州市監察委員會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培訓費決算支出81.27萬元,完成預算的157.81%,比上年決算增加4.9萬元,主要原因為加大業務培訓,適應監察體制改革;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監察體制改革培訓數量大幅增加。2018年度全年組織培訓42個,組織培訓3556人次。主要為培訓全市紀檢監察干部。
十、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邳州市監察委員會2018年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年初結轉和結余0萬元,本年收入決算0萬元,本年支出決算0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
十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96.82萬元,比2017年增加20.62萬元,增長7.47 %。主要原因是:監察體制改革辦公人員增加。
十二、政府采購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652.74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81.74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476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95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45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68.94%,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26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3.98%。
十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15輛,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15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價50萬元(含)以上的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含)以上的專用設備0臺(套)。
十四、預算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本部門2018年度共0個項目開展了績效評價工作,涉及財政性資金合計0萬元。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本年度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
二、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四、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繳款: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用事業基金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和經營結余。
九、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對非財政補助結余資金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減少單位按規定應繳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十、年末結轉和結余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十四、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五、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經費:指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七、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