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中央紀委四次全會和省市紀委五次全會精神,鍥而不舍推動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地生根,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嚴防公車私用、“私車公養”以及違規使用公務加油卡等行為,持之以恒抓好作風建設,結合經開區實際,現就開展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進一步糾正“四風”、加強作風建設的重要批示精神為指導,堅持問題導向,強化靶向監督,聚焦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集中開展專項治理,全面清理公車私用、“私車公養”以及違規使用公務加油卡等問題,糾治并舉;進一步加強公務用車和公務加油卡管理,督促各鎮(街)各部門(單位)建立健全公務用車長效監管機制,提升公務用車管理水平,努力實現糾治“四風”工作高質量發展。
二、治理范圍
區機關各部門,區屬及各鎮(街)所屬的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各鎮(街)、村(社區)。
本實施方案所稱公務用車是指用于定向保障公務活動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長期租用車輛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
三、治理重點
本次專項治理主要針對2018年以來公務用車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主要包括:
(一)超編制、超標準配備公務用車問題。重點整治違反公務用車核定編制,超編制配備公務用車;違反《徐州市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辦法》《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意見》《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國有企業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等文件相關規定,超標準配備、裝飾公務用車等問題。
(二)違規換用、借用、占用公務用車等問題。重點整治換用、借用、占用下屬單位或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車輛;挪用或者固定給個人使用執法執勤、機要通信等公務用車;車改后既領取交通補貼又違規使用公務用車等問題。
(三)公車私用問題。重點整治將公務用車用于個人私事,如探親訪友、度假休閑、接送子女親屬、婚喪嫁娶等問題。
(四)私車公養問題。重點整治將私車維修、燃油、保險、保養等費用以不同方式在本單位報銷等方面的私車公養問題。
(五)違規使用公務加油卡問題。重點整治違規使用公務加油卡為私車加油或以“掛靠”公卡方式為私車加油的“私油公供”問題;公車改革后單位無公務用車依然留有公務加油卡的;公務加油卡由個人保管供私車使用或將單位公務加油卡變賣套現的;因個人崗位變動公務加油卡未及時收回或遺失的;其他違規使用公務加油卡的問題。
(六)違規租用社會車輛問題。重點整治未經批準擅自租車用于公務活動;違規長期租賃社會車輛用于公務活動;利用單位名義租車從事私人活動;利用租車之機,違規收受好處、謀取私利;租車虛報里程和價格,費用明顯高于標準等問題。
(七)違規使用公務用車運行經費問題。重點整治公車改革后超標準使用公務用車運行費用問題;利用燃油費、維修費、租車費等名義,變通處理其他費用或違規為個人報銷、發放燃油補助等問題。
(八)違規以個人或企業名義私自購車、攤派款項購車問題。重點整治逃避財政主管部門監管,以個人、企業名義購車上牌,由本單位支付購車款和各種費用;向下屬單位或其他單位和個人攤派款項購買車輛;擅自接受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贈送車輛等問題。
(九)違反公務用車標識化、信息化管理問題。重點整治不按規定噴涂、故意遮蓋、擅自損毀公務用車標識問題;未按要求安裝具備衛星定位功能的車載終端,未接入公務用車管理信息系統問題。(除涉及國家安全、偵查辦案和其他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車外)
(十)其他違反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規定的問題。
四、方法步驟
專項治理工作時間為2020年6月至8月。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自查自糾階段(6月6日至6月30日)
各鎮(街)各部門(單位)要根據專項治理工作要求,對2018年以來公務用車和公務加油卡的使用管理情況全面排查,摸清底數,認真填寫《公務用車配備使用情況統計表》(附件1)、《公務加油卡管理使用情況統計表》(附件2)并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在自查自糾工作中不如實報告或者故意隱瞞的,將從重或加重處理并追究領導責任。請各鎮(街)各部門(單位)于6月30日前,將《公務用車配備使用情況統計表》(附件1)、《公務加油卡管理使用情況統計表》(附件2)以及公務用車專項治理自查自糾報告,經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后報送至紀工委監察工委(1308室)。如有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可一并報送。
(二)檢查處置階段(7月1日至7月31日)
紀工委監察工委將會同黨政辦公室根據各鎮(街)各部門(單位)上報的情況采取查看臺賬資料、財務憑證、明查暗訪等方式,對各單位專項治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精準施策處置個性問題,標本兼治研究共性問題,聚焦問題根源,督促整改糾正。對未及時糾正、頂風違紀的,將嚴肅查處,并實施“一案雙查”,既追究當事人責任也追究相關領導責任。
(三)建章立制階段(8月1日至8月31日)
各鎮(街)各部門(單位)要針對專項治理階段發現的問題,建立完善公務用車日常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定點保險、定點維修、定點加油制度;嚴格落實公務用車使用登記和公示制度及日常停放和節假日封存等制度。請各鎮(街)各部門(單位)于8月31日前,將《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自查自糾統計表》(附件3)報送紀工委監察工委(1308室)。
五、工作要求
(一)明確任務,狠抓落實。各鎮(街)各部門(單位)要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扎實開展專項治理工作,把整治公車私用、“私車公養”等問題作為遏制“四風”問題的重要抓手,作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重要載體,敢于主動“暴露”問題,不留死角地發現問題和及時準確地糾正問題。
(二)加強督查,強化整改。各鎮(街)各部門(單位)要認真摸排,對排查存在的問題及時制定整改措施,各鎮(街)紀委、各直屬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及各派駐紀檢監察組要對相關單位公務用車專項治理工作進展情況進行全面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查糾存在問題,確保整改工作不走過場,專項治理取得實效。
(三)嚴肅紀律,強化追責。紀工委監察工委將始終保持嚴肅執紀、抓早抓小、動輒則咎、寸步不讓的高壓態勢,對專項治理過程中主動糾正的,將視情況依規依紀予以從輕處理,對自查自糾不認真、問題糾正不到位,特別是查而不糾、邊查邊犯的單位,將從重從快嚴肅處理。
聯系人:高陽 聯系電話:87936112;18136037505
附件:1. 公務用車配備使用情況統計表
2. 公務加油卡管理使用情況統計表
3. 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自查自糾統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