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賈汪區紀委監委對賈汪區人民法院原工業園法庭副庭長、審判員高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監察調查。
經查,高偉在賈汪區人民法院工作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案件當事人的財物、宴請或者其他利益;違反廉政紀律,向案件當事人借款;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在案件執行過程中提供幫助,涉嫌受賄犯罪。
高偉身為賈汪區人民法院工作人員,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違紀違法并涉嫌犯罪,應予嚴肅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和《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處分條例》等相關規定,經賈汪區監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高偉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