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專項整治,切實維護群眾利益,強化警示教育,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增強群眾幸福感、獲得感,現將我縣近期查處的4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1.豐縣王溝鎮劉菜園村治保主任曹金華優親厚友問題。2016年初,曹金華在協助王溝鎮政府識別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工作中,在明知其家庭年人均收入超過6000元、不符合建檔立卡戶標準的情況下,仍將其家人申報為建檔立卡戶。期間,共享受新農合補貼3300元、扶貧項目分紅960元、助學補助金1000元,共計5260元。2019年9月,曹金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豐縣趙莊鎮趙廟村黨支部書記安在輝、會計站長劉元朝,吳樓村黨支部書記秦紹棟、會計站長夏全元等人在脫貧確認工作中不正確履職問題。趙廟村、吳樓村未按要求與符合脫貧條件的低收入農戶簽署脫貧確認書,致使趙廟村28戶、吳樓村18戶符合脫貧條件的低收入農戶脫貧確認書存在代簽問題,造成不良影響。安在輝、秦紹棟分別作為趙廟村、吳樓村“十三五”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脫貧確認工作第一責任人,責任心不強,工作不實不細,未按照要求審核把關脫貧確認書。劉元朝、夏全元分別作為趙廟村、吳樓村“十三五”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脫貧確認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工作不細致、不嚴謹,未嚴格審核把關脫貧確認書。趙莊鎮副鎮長、扶貧辦主任張先志、張景芝(主持趙莊鎮扶貧辦工作),未對脫貧對象的管理工作進行嚴格把關,工作不細不實,對此負有領導責任。趙莊鎮扶貧辦工作人員李麗娜負責吳樓村、趙廟村等6個村的管理工作,未對低收入農戶戶主簽字有效識別、辨認,審核把關不嚴,工作不細不實,對此負有直接責任。2019年9月,安在輝、劉元朝、秦紹棟和夏全元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張先志受到批評教育處理;張景芝受到批評教育、責令作出書面檢查處理;李麗娜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3.豐縣王溝鎮李六村黨支部原書記劉祖利、村委會原主任劉敬進、會計站長劉敦彬、計生專干劉宗林套取村級債務化解資金問題。2012年1月至2013年1月,劉祖利伙同劉敬進、劉敦彬、劉宗林利用上報本村債務化解的職務便利,采取弄虛作假、虛列債務手段,套取村級債務化解資金333253.58元予以私分。2019年4月,劉祖利、劉敦彬、劉宗林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并將劉祖利、劉敬進、劉敦彬、劉宗林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2019年8月30日,劉敬進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劉祖利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2019年9月24日,劉敦彬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二萬元;劉宗林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4.豐縣梁寨鎮審計所副所長孫波在負責低保工作中不正確履職和利用職務便利套取低保補助資金問題。2011年至2013年,孫波全面負責梁寨鎮民政辦工作,不能正確履職、敷衍塞責,對各村上報的低保材料復核不扎實、不認真、不細致,導致多人違規辦理低保套取補助資金;2011年8月至2014年1月,利用職務之便,違規為其家人辦理低保,套取低保金、上級補助資金等共計8378元,用于個人日常開支。2019年7月,孫波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撤職處分。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贏得民心才能厚植黨的執政基礎。各級黨組織特別是基層黨組織要認真貫徹“守初心、擔使命、找差距、抓落實”的總要求,牢牢把握以人民為中心這一政治立場,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層層傳導壓力,強化責任擔當,把脫貧攻堅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抓緊抓實,以嚴謹務實的工作作風,扎實推進脫貧攻堅工作深入開展。全縣黨員干部要從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訓,多謀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憂,不斷增強打贏脫貧攻堅戰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履好職、盡好責,絕不能在脫貧攻堅工作中松氣懈怠、換擋減速。
各級紀檢監察組織要認真履行監督責任,強化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對扶貧領域截留私分、強占掠奪、雁過拔毛、虛報冒領、以權謀私、吃拿卡要、優親厚友等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問責一起,絕不手軟,持續釋放執紀必嚴的強烈信號,切實維護群眾利益,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堅強的政治和紀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