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能不能正確對待、自覺接受黨和人民監督,是衡量領導干部黨性修養水平的一個重要尺度。”這一重要論述,深刻闡明了主動接受監督是黨員領導干部必須具備的意識。這也要求每一名黨員干部都要強化自律意識,自覺接受各方面監督,習慣在監督下工作生活。
一些黨員干部工作之初,也是做事勤勉,盡職盡責,能夠做到清正自守,嚴以律己。但隨著職務升遷,思想放松,就開始無視紀律和規矩,把監督當成“枷鎖”,聽不得意見、容不得批評、受不得約束,忘記了廉潔本色和道德標準,直到栽了跟頭才幡然醒悟,如果早一些提醒,多一些監督,就不會“一失足成千古恨”。一個個慘痛的教訓告訴我們,監督是對黨員干部的保護。監督就像一道保護裝置、一把安全鎖,可以及時發現并糾正黨員干部可能出現的問題,及時筑堤壩、踩剎車。
一些黨員領導干部手中掌握一定權力,極易受到別有用心之人的拉攏和腐蝕,如果思想上萌發不愿意、不主動接受監督的念頭,甚至把監督當成耳旁風,那就是危險的開始。黨內監督沒有禁區、沒有例外,黨內不存在不受紀律約束的特殊組織和特殊黨員。領導干部責任越重大、崗位越重要,越要加強監督。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許多違紀違法的一把手之所以從‘好干部’淪為‘階下囚’,有理想信念動搖、外部‘圍獵’的原因,更有日常管理監督不力的原因。”個別黨員領導干部習慣我行我素,濫用權力,把群眾的監督和意見當成“挑毛病”“找茬子”,使規矩形同虛設,監督流于形式,最終公私不分,以身試法,在自我放縱中迷失方向。信任不能代替監督。可以說,習慣在監督約束中工作,對嚴防領導干部肆意亂用權力、工作違規逾矩,促使干凈干事、健康成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黨員干部自覺接受監督,是紀律和規矩的要求,也是一種品格和境界。不論是普通黨員,還是領導干部,如果能自覺接受監督,面對同事之間的提醒能聞過則喜,面對群眾的批評能擇善而從,面對組織的約束能習以為常,心態上就會多一些輕松,思想上就會多幾分清醒,自律上就會多幾分嚴格。事實證明,只有把自覺接受監督當作習慣,才能不斷發現錯誤、改正缺點,才能切實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權不謀一己之私。(孫現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