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周興根在江蘇徐農種業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期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私設“小金庫”;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公司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巨大,涉嫌構成貪污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巨大,涉嫌構成受賄罪。
周興根身為中共黨員、徐州市農科院中層干部、江蘇徐農種業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違紀違法并涉嫌犯罪,應予嚴肅處理。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相關規定,有關機關給予周興根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賈汪區監委將其移送司法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