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黨的領導,強化各級黨組織管黨治黨的政治責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按照市委統一部署和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安排,定于2021年6月29日至2021年7月31日,對徐州淮海國際港務區、江蘇淮海科技城開展巡察。
一、巡察內容
根據黨的十九大部署和《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規定,結合《中共十二屆徐州市委巡察工作規劃(修訂)》要求,本輪巡察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蘇、視察徐州重要講話指示精神,全面貫徹巡視巡察工作方針,落實政治巡察要求,把“兩個維護”作為根本任務,不斷增強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緊扣被巡察黨組織職能責任,按照“摸底數、防風險、查問題、促發展”工作要求,圍繞“三個聚焦”開展監督檢查,重點加強對主要領導干部和領導班子的監督,查找被巡察黨組織設立以來發生的突出問題;根據被巡察黨組織實際,因地制宜、因事制宜,機動靈活開展政治監督,充分發揮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為落實“爭當表率、爭做示范、走在前列”、打造貫徹新發展理念區域樣板、建設“強富美高”新徐州提供堅強政治保證。
二、巡察任務
巡察期間,市委巡察組設專門值班電話、專門郵政信箱等,每天電話受理時間為9:00—17:30。依據巡視工作條例規定,巡察組主要受理被巡察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市委管理的其他干部以及下一級主要負責人、相關重點崗位干部(含已離退休、已調離)的問題反映。其他不屬于巡察受理范圍的信訪問題,將按規定轉交被巡察單位或有關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