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黨的領導,強化各級黨組織管黨治黨的政治責任, 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按照市委統一部署和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安排,定于 2020年 11月 21日至 2021年 1月 8日,對市委宣傳部、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市委政法委員會、市委研究室、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市委機要保密局、市人大常委會機關黨組、市政協機關黨組、市檔案館、市委市級機關工作委員會、市委老干部局、市審計局黨組開展巡察。
一、巡察內容
本輪巡察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蘇重要講話指示精神,全面貫徹巡視巡察工作方針,落實政治巡察要求,把“兩個維護”作為根本任務,緊扣被巡察黨組織職能責任,圍繞“摸底數、防風險、查問題、促發展”工作要求,聚焦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省市委決策部署在基層貫徹落實情況,聚焦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聚焦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加強對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況的監督,加強對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委關于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戰脫貧攻堅、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加快形成新發展格局情況的監督,加強對制度執行、權力運行情況的監督,推動被巡察黨組織舉一反三、堵塞漏洞,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督促市級機關部門在“打造區域樣板機關爭當標兵”行動中踐行“三個表率”、建設模范機關,推進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二、巡察任務分工
巡察期間,市委巡察組設專門值班電話、專門郵政信箱等,每天電話受理時間為9:00-17:30。依據巡視工作條例規定,巡察組主要受理被巡察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市委管理的其他干部以及下一級主要負責人、相關重點崗位干部(含已離退休、已調離)的問題反映。其他不屬于巡察受理范圍的信訪問題,將按規定轉交被巡察單位或有關部門處理。